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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1-06-21


各县(市)区文旅(文体)局、市属各文博单位:

根据自治区文物局《关于转发<国家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加强我市文物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文物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家文物局《通知》精神。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内容。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要充分认识到文物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近期,全国多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习近平总书记、

李克强总理分别对此作出了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文旅(文体)局、市属各文博单位要高度重视,尽快将《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及时防范化解文物安全风险,全力保障文物、博物馆安全稳定,进一步推进我市文物事业安全有序发展。

二、压实文物安全责任,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各县(市)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和文物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好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文物部门与文物和博物馆单位间要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逐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导致文物遭受破坏、失盗、失火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立即开展文物安全大排查工作,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博物馆安全。即日起,各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文物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认真部署、精心安排文物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拧紧文物安全责任链条。全面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工作,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测,保证正常运行,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及时整治安全漏洞、火灾隐患和管理问题,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停业或者停工集中整改,坚决防范重大文物安全事件发生。

四、加强文物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针对可能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和问题,组织制定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实战要求认真组织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做好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备勤安排,保证人员到岗、责任到人,全面提升文物安全应急管理水平。

五、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季节性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针对暑期旅游旺季,开放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流管控,避免人员聚集,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落实防疫措施。同时,汛期即将来临,要密切关注本地风雨、雷电等极端天气,实时研判灾害风险,周密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特别是贺兰山东麓沿线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要根据灾害风险制定面临洪涝、雷电等防灾减灾预案,将防灾措施做到前头、落到实处。

六、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文物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各县(市)区要通过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讲述文物犯罪案件方式,让社会各界了解保护文物是全体公民的共同责任,知晓破坏文物的法律责任,营造保护文物光荣、损坏文化可耻 、破坏文物犯罪,人人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各县(市)区文旅(文体)局、市属各文博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如遇突发安全事件要立即报告我局和相关部门,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我局也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全市文物安全。




                              银川市文物局

                               2021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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