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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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十三五”时期和2021年文化旅游发展成果,推动全市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经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全市公开征集银川市文旅局2021年工作展示视频项目承接主体,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 银川市文旅局2021年工作成绩总结展示视频2个,内容涵盖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事业发展情况,视频时长分别为25分钟和5分钟左右。
2. 项目预算:7万元。
二、征集对象
有丰富经验的视频制作团队和制作公司。
三、申报单位(投标人)资格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报名方式
1. 登录银川文旅公众号和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网站按要求填写征集表格,并发送至邮箱(ycwlgdjxx@163.com)或下载并填写表格后送至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党建科208办公室。(联系人:张 芳 联系电话:0951-5129970)
2.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如为单位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来报名时则不提供委托授权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章,身份证原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被查)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备查)
五、报名日期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4日
六、方案评审
由报名单位提交相关制作方案,我局将邀请不少于3个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报名单位制作方案综合评审后进行排名,确定1名应征者。
七、重要声明
1. 制作方案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如因涉及抄袭、侵权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2. 凡参加本次方案应征者将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内容,无须书面或其它方式予以确认。
3. 主办方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银川市文旅局2021年工作展示视频项目承接主体项目征集报名表
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1年12月28日
附件:
关于征集银川市文旅广电局2021年工作展示视频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简介 | |||
项目简介 | |||
资金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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