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权力运行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发布时间:2021-04-09

一、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其他有关文化和旅游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二、服务对象

属文化和旅游管辖范围内的全市企事业单位等

三、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银川市文旅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进行听证;依法向银川市人民政府或宁夏文旅厅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四、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一)电话投诉:0951—5087963 0951-6889033

(二)电子邮箱投诉:zcfg9033@163.com

(三)信函或现场投诉: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8号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邮编:750004。

    附件下载:
扫一扫 手机浏览

分享到:

主办: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39  宁ICP备19001176号-1
运行管理: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4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