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6401000039 宁ICP备19001176号-1
运行管理: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440号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于2011年12月正式成立,为市文化广播电视局所属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直及三区各类文化经营场所的执法工作,承担全市“扫黄”“打非” 具体工作;对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文物等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引导其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违法经营活动;调查银川市文化市场现状,研究提出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指导监督下级执法机构业务工作,督办文化市场案件;承担文化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人员及车辆基本情况:
全额事业编制数:20人,在职人员19人,退休人员3人;车辆编制数:0辆。
2.单位机构组成
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为银川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副处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有四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新闻出版(版权音像)执法科、
文化娱乐(文物)执法科、广播电视(网络)执法科。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部门预算只含本级单位部门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八、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九、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313.49 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4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6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2.06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8.4 万元。
二、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13.49 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 25.7万元,下降8%。其中:
人员经费 26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7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30 万元,其中:
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2070112-文化市场管理2018年预算 3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4万元,增长(下降) 1 %。主要用于业务活动、执法办案、扫黄打非等专项经费。
三、关于本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同比减少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
四、关于本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 0 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人员经费 0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0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0 万元,其中: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
五、关于本单位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018年收入总预算 313.49 万元,支出总预算 313.4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0 %;财政拨款收入 313.49 万元,占 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 283.49 万元,占 90 %;项目支出 3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1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单位为市本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9.79 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1元,下降6 %。
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为所属单位名称。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 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0辆,价值 0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16.8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70.92 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16.88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70.92 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0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0 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本单位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银川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