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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于2008年6月经市编委会议批准成立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银机编发【2008】100号)。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
1.主要职责:负责中心公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承担供水、供电、供暖、通讯、卫生等后勤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中心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安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各类文艺演出、展览等活动的接待、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市文化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它事务性工作。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总建筑面积为32483.58㎡,是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集艺术展览、文化交流、辅导培训、信息发布为一体的公益性市级文化艺术中心。运行十年来已经成为对外宣传展示银川市发展建设成果、提升城市品位、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市民文化素质的一个重要窗口。现入驻单位有市文广局、市文联、市创业办、城市数字化信息管理中心、市文物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市艺研究室等十三家单位。中心物业管理、采暖、供电、供水、消防、电梯、照明及维修保护等费用全部由银川文化艺术中心统一支付。
2、单位内部构成情况:2018年银文化艺术中心独立编制机构1个,单位基本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机构三个:办公室、物业部、安保部。机构数与去年相比没有增加数量。
3、单位人员情况:2018年银川文化艺术中心核定编制10名。实有财政供养人员7人,其中在职人员7人,无离、退休人员。与去年相比没有增加数量。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文化艺术中心部门预算包括:银川文化艺术中心本级预算 。无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无纳入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八、部门收入总表
部门收入总表
单位:万元
九、部门支出总表
部门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1.8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1.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9万元、医疗支出3.86万元。
二、关于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81.1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8.44万元,下降4.65%。其中:
人员经费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物业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220.7万元,其中:
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运行管理费2018年预算220.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85.73万元,下降38.84%。主要用于水费、电费、物业费、税款及维修维护费。
三、关于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接待费。
四、关于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人员经费 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 0万元,其中:
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关于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收入总预算 401.89万元,支出总预算401.8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上年结转0万元,占0%;财政拨款收入401.8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 181.19万元,占45%;项目支出220.7万元,占5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为市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银川文化艺术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位于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 8 号,该房屋产权及土地所有权不属于银川文化艺术中心,房屋由政府统一调配使用,属于合署办公。现入驻单位有市文广局、市文联、市创业办、城市数字化信息管理中心、市文物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市艺研究室等十三家单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银川文化艺术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44.13万元。
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本级部门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4.13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0平方米,价值 0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银川文化艺术中心无重点项目。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按照《关于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内容,我单位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该项工作,按照“法无禁止则公开”的原则,由报账员负责及时将2018年度本单位的预算情况上报至主管局,由主管局在银川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银川文化艺术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四、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五、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基本建设类资金中非偿还性资金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
六、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七、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八、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十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二、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十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六、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七、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八、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