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

发布时间: 2021-04-28 10:24 字体:[]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全市文化旅游广电系统普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以坚持文化旅游创新、服务文化旅游事业建设为主线,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文化旅游广电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实现发展高质量和治理现代化、城市国际化、生态园林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围绕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重点内容普法宣传

1.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教育培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2.开展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文化旅游广电系统要把《宪法》的学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教育纳入本位法制教育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努力提高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和法制理念,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3.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持续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法治实践。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开展以“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作品创作和巡展巡演。(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艺术科、文化艺术馆、艺术研究室、艺术剧院)

4.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大契机,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将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融入党史学习教育、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中推动党的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局机关党建科、局属各单位)

二、积极开展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宣传国家、自治区扶持文化旅游产业的各项重大政策和各项制度。引导全市文化旅游企业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研究文化产业中带有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立法,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问题。(责任部门:局产业发展科、局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执法支队)

6.宣传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和文化设施管理法规规章。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宣传社会团体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文化社团的作用,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局文艺科、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

7.宣传旅游管理条例与旅游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重大旅游节庆盛事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特别是行业内开展旅游管理法制宣传,重点宣传《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在各种促销宣传片中加印保护游客利益的法律信息。组织旅游企业学习贯彻相关法规,保护游客利益,保证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局资源开发科、执法支队)

8.宣传营业性演出、游艺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艺术品经营、互联网文化经营、旅游执法等行政法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充分利用文化市场综合专项治理、执法检查、知识产权日、法制宣传月,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文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法律培训,不断完善法律知识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执法支队)

9.宣传《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银川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银川市贺兰山岩画保护条例》、《银川市西夏陵保护条例》、《银川市旅游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部门:局文物管理科、文物管理处、执法支队)

三、创新宣传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10.营造法治宣传氛围。旅广电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栏、法制宣传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媒体、法制宣传橱窗、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资源,向服务对象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1.丰富法治文化传播方式。认真组织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承,充分挖掘传统法治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党建科、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艺术科、文化艺术馆、艺术研究室、艺术剧院)

12.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文化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充实、优化各类法治文化内容,创新形式,积极开展书法、绘画、摄影展览以及法治文艺演出等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法治文化活动;结合全市乡村文化大集活动,组织开展好“送法下乡”等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继续举办黄河文化艺术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将黄河文化、法治文化、区域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广电科教科要组织、指导边远地区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的载体,播放普法公益广告、宣传口号、法律知识等,实现普法宣传全覆盖。(责任部门:公共服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化艺术科、广电科教科、文化艺术馆、艺术研究室、艺术剧院)

13.强化以案释法工作。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全系统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建立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工作机制,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文化旅游行业领域的典型案例,把热点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公开课。(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执法支队)

14.开展多形式法治宣传活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日、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服务文化旅游广电发展新常态、维护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5.健全机构,畅通工作机制。为积极推进普法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本单位普法工作任务,明确重点,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加强信息反馈交流力度,及时向局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上报相关材料总结,编写上报相关信息。邮箱地址:zcfg9033@163.com。(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16.围绕“八五”普法启动,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国家、自治区“八五”普法启动,制定文旅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工作的能力结合文旅广电工作需求实际确定学法内容,按照干部职工学法计划表,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年4次集中学法,安排在每次职工大会上进行,每期一个主题,个人自学作为集中学法的补充形式。(责任部门:局政策法规和市场管理科、局属各单位)

17.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文化旅游广电系统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各自承担的普法责任,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投入,在认真抓好全员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的同时,要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普法教育向服务对象延伸,确保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责任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